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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目的.  本课程替代和豁免程序(“程序”)的目的是实施学院的 残疾住宿政策 (“政策”). 

A.    适用范围及适用性.  本程序适用于本学院的学生.

B.    学生员工或其他员工在工作场所寻求残疾住宿, 包括专业发展课程, 应遵循 雇员和申请人残疾住宿程序.

II.    定义 

A.    本程序中所有大写术语均具有保险单或保险单中规定的含义 学生残疾住宿程序

B.    本程序中所有其他大写术语的含义如下: 

1.    CAS的意思是学术标准委员会. 

2.    “课程”系指学生申请替代课程或豁免课程的课程.

3.    课程替代系指经批准的替代课程,以取代完成完成证书所需要求的特定课程, 包括学位或证书课程.

4.    课程豁免是指为完成完成证书所需的要求而批准的特定课程豁免, 包括学位或证书课程.

5.    诚信努力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完成课程而不中途退学;

b.    在课程中使用经批准的残疾设施;

c.    定期上课; 

d.    完成课程分配的工作.

6.    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指根据基本变更审查程序设立的委员会. 

7.    严重残疾是指经社会保障署确定符合以下标准的残疾:

a.    医疗保健提供者和/或心理或学习评估表明,残疾是学生成功完成课程要求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b.    The Disability is unlikely to change; and 

c.    没有确定可能使学生完成课程的残疾住宿.

III.    残疾住宿的学术要求

A.    学院制定了完成学术要求的活动,包括课程.  

B.    如学院所述 残疾住宿政策, 学生残疾住宿程序, 基本变更覆核程序, 合格的残疾学生可以要求适当的学业调整或修改,以确保有平等的机会完成学业要求. 

C.    如果学生要求替代课程或课程豁免作为住宿申请的一部分, 学生必须遵循规则 学生残疾住宿程序, 包括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并由医疗保健提供者解释为什么课程替代或课程豁免是一种合理的残疾照顾.

D.    除下文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 残疾学生住宿程序 包括有关复议请求和上诉的程序,将保持不变. 

IV.    由发展支援处评估为照顾残疾人士而更改课程的申请

A.    在评估替代课程的住宿申请时, DSS将决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学生和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信息, 学生是否合资格的残疾学生,如果是的话, 是否:

1.    The Student has a Profound Disability; or

2.    学生有残疾,但不能提前预测是否, 即使有残疾人住宿设施, 该学生是否能够完成被要求替换的课程.

B.    DSS将在提交住宿申请和所有所需文件的五(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提供书面决定, 说明该学生是否为残疾的合格学生,是否适合进行课程替代,以及DSS是否发现该学生有严重残疾.

1.    DSS不会在书面决定中披露有关潜在残疾的信息,并将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和/或学生提供的有关潜在残疾的信息保密.

2.    如果医疗保健提供者或学生要求提供额外信息以评估住宿请求,DSS可能会延长截止日期.

C.    在DSS将书面决定发送给学生的五(5)个工作日内, 学生必须向CAS提交一份课程替代申请以获得批准, 包括DSS的书面决定副本.  学生事务处可协助学生准备请愿书.

D.    如果学生已经在学院或之前的机构尝试过该课程, 学生应提交一份官方成绩单,证明以前完成课程的任何尝试,以及以前就读的学院或大学授予的任何课程替代或豁免的历史,这些都被视为善意的努力.

V.    由CAS评估课程替代申请作为残疾住宿

A.    收到学生的请愿书后, CAS将对住宿请求做出决定.

B.    根本性的改变

1.    如果CAS, 与本学科的教员协商, 如果需要, 认为课程替代可能导致根本性的改变, CAS将书面通知学生和DSS,并提供CAS认为课程替代会导致根本改变的原因, 和DSS将根据基本变更审查提交请求 基本变更覆核程序

a.    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将遵循 基本变更覆核程序 并将向DSS发送一份关于课程替代是否会导致根本性改变的书面决定, DSS将决定发给CAS.

b.    如果基本变更审核委员会决定不引起基本变更就不能授予课程替代, 该决定将转发给CAS和DSS, DSS将向学生发送书面通知,告知住宿请求被拒绝. 

c.    如果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确定可以在不引起基本变更的情况下授予课程替代, CAS将遵循“确定是否需要善意努力”一节.

d.    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对CAS和DSS具有约束力,不得根据此或任何其他学院政策或程序提出申诉或进一步上诉, 除非根据学院的规定 不歧视政策 以及相关程序 

C.    确定是否需要善意努力

1.    如果CAS不认为课程替代会导致根本变更,或者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确定课程替代可以被授予,而不会导致根本变更, CAS将考虑学生是否需要在批准住宿请求之前做出真诚的努力来通过课程. 

a.    如果DSS发现学生有严重残疾, CAS不会要求学生在获得课程替代之前做出真诚的努力来通过课程.

b.    如果DSS发现学生有残疾,但不能提前预测是否, 即使有残疾人住宿设施, 学生将能够在课程中取得成功, CAS可能会要求学生在获得课程替代之前做出真诚的努力以通过课程.

i.    CAS将确定学生是否已经做出了真诚的努力来通过课程.

ii.    如果CAS发现学生已经做出了善意的努力, CAS不会要求学生在授予课程替代之前尝试第二次通过该课程.

2.    CAS将在学生提交申请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或者CAS确定授予课程替代不会导致根本变更,向学生和DSS发出书面决定.

a.    如果DSS发现学生有严重残疾,或者CAS发现学生已经做出了真诚的努力来通过课程, CAS将以书面形式通知DSS可以批准住宿请求,并将包括学生可以选择的可能的课程替换列表.

b.    如果DSS发现学生有残疾,但不能提前预测是否, 即使有残疾人住宿设施, 学生将或将不能在课程中取得成功,并且CAS确定学生没有做出真诚的努力来通过课程, CAS将以书面形式通知DSS,除非学生真诚努力通过课程,否则不能批准住宿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 DSS将与学生进行互动对话,以确定适合该课程的残疾住宿 学生残疾住宿程序.

3.    如果学生之前提交了替代课程的住宿申请,但被拒绝,并且CAS发现学生做出了真诚的努力来通过课程,但没有成功, CAS将向注册主任提交申请,更改学生成绩单上的最终课程成绩(W).

D.    当然豁免

1.    促进残疾学生接受与所有学生同等质量和机会的教育, 学院更倾向于签发课程替代而不是课程豁免.

2.    学院, 然而, 承认在下列罕见情况下,课程弃权可能是合适的:

a.    如果CAS通知DSS可以授予课程替代,但CAS无法确定合适的课程作为该课程的课程替代, DSS可以授予课程弃权书.

b.    如果DSS决定, 根据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的信息, 学生有严重残疾,适用于所有建议的课程替换, DSS可以授予课程弃权书.

3.    如果课程豁免被授予, 学生必须修满所修课程的总学分才能毕业. 

VI.    授予课程替代或课程豁免决定的影响和参数

A.    申请替代课程或豁免课程时, 学生应充分考虑拟议的课程替代或课程豁免对学生在学院或任何其他转学机构完成学生学习计划的影响.

B.    学院授予课程替代或课程豁免的决定仅适用于授予课程替代或课程豁免的特定课程,并且仅适用于学生在学院的学习计划,学生转学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可能不接受该决定.

C.    学院可能不接受完成批准的课程替代,同时满足另一门课程的要求先决条件,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要求.

D.    寻求将现有批准的替代课程转移到授予原始替代课程的不同学位课程的学生需要向CAS提交请愿书进行审查和批准.

VII.    延长截止日期. 如有正当理由,DSS可延长本程序中规定的截止日期. 

VIII.    拒绝替代课程/豁免要求的上诉.

学生可以向教务长/学习副校长就拒绝替代课程或豁免请求的决定提出上诉, 在收到决定后的五(5)天内向PVPL提交书面请求. 如果CAS和/或DSS拒绝课程替代或豁免请求的决定是基于基本变更审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 判决的这一部分不能上诉, 如第五节所述.B.1.d,上面. PVPL的决定是有约束力的,不得进一步申诉或上诉. 


程序名称:  学生残疾住宿程序之代课及豁免程序

政策类别:  一般

政策的所有者:  Provost/Vice President of Learning

策略管理员:  学生成功主任 

联系信息:  邦妮加勒特 bjgarrett@mdbizchallenge.com; 410-777-2503

批准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有效日期:  2024年9月16日

历史:  N/A

适用于:  所有的学生

相关政策:  残疾住宿政策

相关程序:

形式/指南:         

相关法律:

  • 《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S.C. 第126章
  • 2008年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修正案), 1月1日生效, 2009, 42 U.S.C. § 12101 et. al.
    1973年《康复法》第504条.S.C. §794(第504节)
  • 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或活动中不存在基于残疾的歧视, 34 C.F.R. 部分104